《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已更新,明确将大麻二酚列为禁用原料
发表时间:2021-06-02
2021年5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正式更新的《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是,《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2021版)中明确将大麻二酚列为禁用原料;《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2021版)中明确将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和大麻叶提取物列为禁用原料。


相关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0528174051160.html
相关资讯400-840-2288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两项有关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 关于GCC认证平台上更新措施的最新通知
- 空调、冰箱、LED灯出口印度,如何顺利通过能效认证?
- 宁波沃特参加CVC2023E06端子骚扰电压试验能力验证试验 获“满意”结果
- 沃特检验集团正式成为BQTF蓝牙资格认证认可实验室
网友热评400-840-2288





